6月2日,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(淄张市监食稽处字〔2020〕116号)。决定书显示:当事人淄博合家福超市连锁有限公司,因经营“良健阿胶海参膏”等7款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产品,被张店区市场局给予没收“良健阿胶海参膏”、“中润鲜冻翅中”等相关涉案产品;没收违法所得1744.47元,处罚款18000元;以上罚没款合计19744.47元。处罚决定书显示,当事人淄博合家福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经营的名为“良健阿胶海参膏”的产品,虽然包装标签以图形和文字的形式标示了“阿胶”,以图形的形式标示了“海参”构成了特别强调,但却没有标示“阿胶”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,不符合GB7718-201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4.1.4.1项要求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
关于我们 | 东阿阿胶大药房旗舰店 | 百年阿胶养生会馆 | 东阿彬妃阿胶企业店 | 杨氏手工阿胶糕 | 阿胶工具正品商城
©2020-2023 zyysw.cn 中医养生网 sitemap 浙ICP备16006877号-15